
鹤岗法院两年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表彰奖励大会21日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出重要批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吉明,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市政协主席徐祝新,市领导刘红岩、王瑞、刘春波、赵晓岩、谢殿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德臣出席会议。
依据《省法院对各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考评方案》,省法院对各中级法院本年度工作进行了认真严细考核,形成了综合排序。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优秀档次,授予“2011年度全省先进中级人民法院”称号。这是鹤岗法院建院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是一次历史性的跨越。
会上,吴蕴欣宣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的重要批示和省高院关于授予鹤岗法院2011年度先进法院的决定。
张述元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鹤岗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司法管理措施过硬。清积案、促审判,抓班子、强队伍,树典型、扬正气,抓基础、强保障,迅速改变了落后面貌,跨入了全省先进法院的行列。张述元希望鹤岗法院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继续创造工作亮点,继续抓深化、抓落实、抓巩固提高,努力促进“三个提升”,案件质量争创一流,队伍建设争创一流,司法形象争创一流,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表彰了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的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潘英华及2011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功人员,与会市领导为他们颁发证书和奖牌。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瑞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向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和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以及受到表彰的同志致以热烈的祝贺,向为实现跨跃目标而不懈努力的广大干警致以亲切的问候。他要求,要切实抓好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学习一定要求实、求效,学以致用,做到学习与审判、执行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通过学习提高创新能力和审判执行工作质量,通过学习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审判执行工作水平。要全力促进我市“758”总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围绕“758”总体战略的实施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要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及时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效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转型,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通过诉讼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实施“758”战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提升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把取得的成绩作为实现新跨跃的新起点,全面强化队伍素质,加强科学管理,提升工作水平。要坚持搞好审判机关法官队伍的形象建设,全市两级法院要开展好核心价值观教育,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毫不动摇地维护公平正义,成为体现和发扬鹤岗城市精神的典范。要坚持抓好队伍建设,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不断提升全体干警,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会前,杜吉明接见了2011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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